GB 26453-2022《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号:GB 26453-2022。
2. 英文名称: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glass industry。
3.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2日。
4. 实施日期:2023年1月1日。
5.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6.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7. 归口部门:生态环境部。
8. 起草人:具体起草人信息未明确,由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机构共同起草。
9. 国际标准分类号:未明确提及,但属于环境保护领域的标准。
二、标准内容
1. 无组织排放管控:针对玻璃行业物料性状和工艺装备水平,从煤炭、石英砂等物料储存、运输以及配料等工艺环节,提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同时,对涂料、胶粘剂、树脂等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以及施胶、喷漆、烘干等环节,规定了措施性管控要求。
2. 有组织排放管控:对玻璃熔窑、镀膜尾气处理系统、涉VOCs物料加工工序等不同生产过程,分别设定不同的排放限值。例如,平板玻璃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300毫克/立方米。
3. 监测与监督管理:明确了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要求,确保企业能够按照标准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管理。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现有企业排放管理:适用于现有玻璃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建设项目管理:适用于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3. 区域差异化管控:根据不同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行业治理现状和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差异化管控。例如,甘孜、阿坝和凉山州以外的其他城市对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进行差别化管控。
四、总结
1. 环境效益:通过严格控制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减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 技术推动:标准的实施将促使玻璃行业采用更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如SCR脱硝、复合陶瓷滤筒除尘脱硝一体化等,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3. 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在确保环境质量改善的同时,兼顾企业的经济可行性和技术操作性,促进玻璃工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