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9800.7-202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7部分:电子》标准指南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
2.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实施日期:2025年1月1日。
4.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5. 归口部门:应急管理部。
6. 英文标准名:Specifications for the provision of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art 7: Electronic industry。
7. 起草人:未明确列出,由相关专家和机构共同起草。
8.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340.01。
二、标准内容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子行业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的总体要求、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及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要求,适用于电子行业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 GB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
3. 总体要求: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原则、配备管理及配备流程按 GB39800.1—2020 的规定执行。
4. 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用人单位应结合电子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按照 GB39800.1—2020 中的要求对其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危害评估。
5. 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用人单位应根据辨识的作业场所危害因素和危害评估结果,选择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电子制造工:如温差电器制造工、电子绝缘材料制造工等,需配备防静电工作帽、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耳塞(罩)、防护手套、安全鞋等。
2. 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需配备防护装备以应对粉尘、有毒品、腐蚀品、飞溅物、静电、噪声等危害。
3.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需配备防护装备应对粉尘、有毒品、腐蚀品、飞溅物、噪声、激光辐射等危害。
四、总结
1. GB 39800.7-202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7部分:电子》为电子行业用人单位提供了明确的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要求。
2. 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电子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降低职业风险。
3.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结合实际作业环境,为员工配备合适的个体防护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