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956.16-2019《消防车 第16部分:照明消防车》标准解读
一、标准基本信息
GB 7956.16-2019《消防车 第16部分:照明消防车》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会执行。起草单位包括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等,主要起草人有蒋旭东、余威、常松等。
二、标准内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照明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照明消防车。
规范性引用文件
标准引用了多个相关文件,如GB/T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7956.1-2014《消防车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 26755-2011《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等。
术语和定义
明确了照明消防车、照明系统、主照明灯、辅助照明灯等术语的定义。
技术要求
包括基本要求、整车要求、底盘改制要求、照明系统要求、仪器仪表要求、器材的摆放、固定和配备等。例如,驾驶室内应设置指示照明系统升降装置回收状态的信号装置,在升降装置未收回时移动车辆应有声光报警,报警声在驾驶员座位处应不低于80dB(A);主照明灯最大举升高度不低于15m的照明车应设置支腿等。
试验方法
规定了照明消防车各项性能的试验方法,如对照明系统的照度、噪声、升降时间等进行检测的方法。
检验规则
明确了产品检验的分类、检验项目、判定规则等内容,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包装、运输和贮存
对产品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及要求进行了规定,以保证产品在不同环节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标准作用
该标准适用于照明消防车,可广泛应用于火灾现场、交通事故现场、自然灾害现场等需要应急照明的场所。通过规范照明消防车的设计、制造、检验及使用,确保其在各类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可靠、高效的照明支持,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同时,该标准也为相关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及监管部门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