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808-2008《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标准介绍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发布时间与实施日期:GB 16808-2008《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2月31日发布,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2. 发布单位:该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颁布,归口于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 113)。
3. 主管部门与起草单位:技术归口部门为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电子产品分技术委员会(SC 2)。主要起草单位包括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北京市消防局等。
4. 英文标准名:标准的英文名称为“Controllers for Flammable Gas Detection and Alarm Systems”。
5.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13.220.20,属于“消防技术”领域。
6. 起草人:包括李俊丰、郭连春等消防和电子产品领域专家。
二、标准内容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
2. 分类: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按功能分为基本型、联动型和集中型三种,以适应不同场所的使用需求。
3. 技术要求:标准要求控制器具备高灵敏度的报警功能、稳定性强的信号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电磁兼容性。
4. 安装与调试:对报警控制器的安装环境、布线要求和调试方法作了详细规定,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报警方式:控制器需具备声光报警功能,报警声强及光信号需符合人体感知的最佳阈值。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工业生产场所:如化工厂、炼油厂等,用于监测车间或储罐区的可燃气体积浓度,保障生产安全。
2. 商业场所:如加油站、加气站、餐饮场所等,用于实时监测空气中的可燃气体浓度,预防火灾隐患。
3. 家庭与公共设施:在家庭厨房、地下车库等场所,报警控制器可及时检测燃气泄漏并发出警报,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总结
1. 重要性:GB 16808-2008《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为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推动了行业标准化发展。
2. 影响力:该标准在保障工业生产、商业运营和家庭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火灾预防的关键技术支撑。
3. 未来展望: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标准也将逐步优化以适应新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