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 GB 21455-2013《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最新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发布时间:2013 年 10 月 25 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
2.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实施日期:2014 年 3 月 1 日。
4.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5.归口部门: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6.英文标准名: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classes for speed controllable room air conditioners。
7.起草人:陈伟、杨彭知、李强、崔兆忠。
8.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二、标准内容
1.能效等级: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等级分为 3 级,其中 1 级能效等级最高。单冷式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按实测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对产品进行能效分级;热泵式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根据产品的实测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对产品能效分级,各等级实测值应不小于相应规定值。
2.能效限定值:对于热泵式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应大于等于表 2 中能效等级的 3 级;对于单冷式产品,只考核其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且 SEER 应大于等于表 1 中能效等级的 3 级。额定制冷量为 4500W 及以下的产品其待机功率应不大于 3W。采用电辅助加热的产品,应能手动开、闭电辅助加热系统,同时应在明显位置显示电辅助加热系统工作状态。
3.节能评价值: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节能评价值为表 1 和表 2 中能效等级的 2 级。
4.试验方法: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和制热季节能源消耗效率(HSPF)的测试方法参照 GB/T7725、GB/T 17758 及相关规定执行。对于额定制冷量在 7100W 及以下的空调器采用两点法测试,7100W 以上的空调器采用三点法测试。其中,当采用 GB/T17758 测试时,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应测试 35℃工况下的三点测试;29℃工况下的试验为选作试验,或按 35℃工况下测试结果乘以系数计算获得。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制热季节能源消耗效率(HSPF)和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实测值保留两位小数。
三、标准应用场景
1.生产企业:空调器生产企业需按照该标准要求进行产品设计、生产和检验,确保所生产的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能效达到限定值要求,并准确标注能效等级,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该标准也为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提供了方向,促使企业不断改进空调器的能效技术,开发更高能效比的产品。
2.销售企业:销售企业在采购空调器产品时,需依据此标准对产品进行筛选,拒绝销售不符合能效限定值要求的产品,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此外,销售人员可以根据标准中的能效等级信息,为消费者提供更准确的产品推荐和节能建议,帮助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高效节能空调器。
3.监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依据本标准对市场上的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进行监督检查,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能效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空调器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例如,在产品质量抽查、能效标识检查等工作中,将该标准作为重要的判断依据,确保市场上产品的能效水平符合国家要求。
4.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时,可以通过查看产品能效等级和相关指标,了解产品的节能性能,选择能效等级高的产品,从而在使用过程中节省电费开支,降低能源消耗,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四、总结
1. GB 21455-2013 标准的实施,对提高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能效水平、促进空调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2. 该标准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等提供了统一的能效评价依据和规范,有助于推动空调器市场的健康发展,实现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