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8897.5-2013《原电池 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最新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发布与实施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0日。
实施日期:201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归口与主管部门
归口单位: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6)。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3.国际标准关联
英文名称:Primary batteries—Part 5: Safety of batteries with aqueous electrolyte。
采用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 60086-5:2011。
国际分类号:ICS 29.220.10(原电池和蓄电池)。
4.起草信息
主要起草单位: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林佩云、邱仕洲、张清顺等11位专家。
二、标准核心内容
1.安全要求范围
规定水溶液电解质原电池在正常使用及可预见误用(如短路、过充、高温)场景下的安全性能,涵盖设计、制造、测试全流程。
2.关键技术指标
电压与温度:额定电压≤1.5V,工作温度范围-20℃至60℃,防止电解液分解或热失控。
短路防护:强制要求内置短路保护机制,避免过热、起火或爆炸。
泄漏控制:通过密封结构、耐腐蚀材料及压力释放阀设计,确保电解液零泄漏。
3.检验方法与更新要点(对比2006版)
新增测试项目:矩形单体电池检验、圆柱形锌-二氧化锰电池的“试验D”。
强化安全阈值:所有安全检验均增加“不着火”要求。
标志规范:修订电池标识规则,新增附录C(安全警示图形标志)。
三、标准应用场景
1.生产制造领域
制造商需严格遵循结构设计(如多层密封)、材料选择(高耐腐蚀电极/壳体)及质量计划(抽样检验流程),确保电池通过穿刺、短路、温度循环等测试。
2.流通与消费环节
经销商:须验证产品符合标准,如包装标注安全警示图(附录C),避免因不合规面临百万级罚款。
消费者:可通过识别电池额定电压(≤1.5V)、完整标识(含警告符号)判断合规性。
3.特殊场景适配
微型电池:针对物联网设备中微型水溶液电池,标准要求强化极限安全设计(如智能监控系统)。
环保与安全协同:严格限制重金属(如镉、汞)泄漏,同步满足环保与安全需求。
四、总结
1.技术价值
通过整合国际标准(IEC 60086-5),以电压/温度控制、防泄漏/防爆机制为核心,构建了水溶液电池的全生命周期安全框架。
2.行业影响
推动企业升级防护设计(如智能温度监控),降低事故率;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明确的安全识别依据。
3.未来适应性
尽管固态电池兴起,但水溶液电池因成本优势仍广泛用于民用领域。本标准通过持续更新(如矩形电池测试),为传统电池安全提供长期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