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 GB 21258-2013《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最新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 年 12 月 18 日。
实施日期:2014 年 9 月 1 日。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部门: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英文标准名: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general coal-fired power set。
起草人:潘荔、米建华、邢德山、那小桃等。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二、标准内容
能耗限额分级:将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分为 1 级、2 级和 3 级,其中 1 级能耗最低。例如,超超临界 1000MW 机组,1 级供电煤耗限额为 ≤ 274gce/(kW・h),2 级为 ≤ 278gce/(kW・h),3 级为 ≤ 284gce/(kW・h)。
技术要求:规定了现役机组供电煤耗限定值为表中的 3 级数值与影响因素修正系数的乘积;新建、扩建和改建机组设计供电煤耗应不高于机组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295gce/(kW・h),且新建 600MW、1000MW 超超临界机组设计供电煤耗准入值应不高于表中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的 2 级数值。
影响因素修正系数:考虑了燃煤成分、当地气温、冷却方式、机组负荷(出力)系数、环保要求等多种影响因素,并分别给出了相应的修正系数。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明确了能耗统计范围是从原煤、燃油等能源进入发电流程开始,到向电网和企业非生产单元供出电能的整个生产过程中用于生产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折算的标准燃煤量,以及相应的计算方法。
三、标准应用场景
能耗计算与考核:常规燃煤发电生产企业可依据此标准准确计算单位产品能耗,并进行内部能耗考核,找出能耗薄弱环节,针对性地采取节能措施。
新建机组能耗控制: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常规燃煤发电机组时,相关部门和企业需参照标准中的能耗准入值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新建机组的能耗水平符合国家要求,从源头上控制能耗。
节能监督管理:节能管理部门可依据该标准对常规燃煤发电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对能耗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其整改,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总结
推动节能减排:该标准通过设定明确的能耗限额指标,促使常规燃煤发电企业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实现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技术进步:为促使企业达到更高等级的能耗限额标准,推动企业加大在节能技术研发、设备改造等方面的投入,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工艺,如高效煤粉燃烧技术、余热回收利用技术等,提高机组的整体性能和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