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 GB 19079.12-201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2部分:伞翼滑翔场所》的最新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发布时间:2013 年 12 月 31 日。
2.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实施日期:2014 年 3 月 1 日。
4. 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5. 归口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6. 英文标准名:Part 12:Paragliding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ports places.
7. 起草人:张炜元、林朝、韩兆方、范小伟、张军、周宏光、钟霄飞、陈海平、赵美源、高德松等。
8. 国际标准分类号:97.200.40。
二、标准内容
1.范围与定义:适用向社会开放的各类悬挂滑翔翼、滑翔伞和动力伞等伞翼滑翔场所。明确了伞翼滑翔场所的定义,并增加了悬挂滑翔翼、动力伞等相关术语的定义。
2.从业人员资格:伞翼滑翔场所的从业人员,如技术指导人员等,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证书,持有国家体育总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3.场地设施设备条件:
场地要求:滑翔伞场地起飞场和降落地坡度一般不大于 15°,特殊场地坡度不大于 25°,周边净空无障碍物距离一般不小于 10m;悬挂滑翔翼和动力伞起降场四周应有良好的通视性,障碍物与跑道中线的夹角不大于 20° 等。
设施设备要求:应配备无线通讯设备、风速和风向测定设备,救护用车辆,急救药品和器械,靠近水边的场地还需配备水上救生设备。悬挂滑翔翼、滑翔伞、动力伞和备份伞等设备应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公共标识应符合 GB/T 10001.1 的要求。
4.安全保障:应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安全培训与教育。
三、标准应用场景
1.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者在选择伞翼滑翔场所时,可依据此标准查看场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资质等,从而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2.规范行业运营:作为伞翼滑翔场所的运营者,需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和完善场地设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伞翼滑翔运动的健康发展。
3.助力场所建设:对于新建或改建的伞翼滑翔场所,该标准为其提供了详细的建设依据和规范,确保场地从选址到设施配备等各个环节符合安全和技术要求。
4.监管与执法依据:相关监管部门可依据此标准对伞翼滑翔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场所责令整改或依法处罚,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安全。
四、总结
1. GB 19079.12-2013 标准为伞翼滑翔场所的安全运营提供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和指导,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伞翼滑翔运动参与者的安全、促进伞翼滑翔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