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6893-2018《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名称: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 标准编号:GB 36893-2018
3.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9日
4. 实施时间:2019年12月1日
5.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6.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委
7. 归口部门: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理用电分会
8. 英文标准名: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air cleaners
9. 起草人:沈浩、黄进、林翎等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二.标准内容
1. 该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和试验方法。
2. 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输入功率大于2.0W、洁净空气量不低于2m³/h的空气净化器,涵盖多种污染物去除功能。
3. 根据净化能力将空气净化器分为Ⅰ、Ⅱ、Ⅲ、Ⅳ类,依据能效比(EER)建立能效等级指标,分为1级(最高)、2级、3级。
4. 规定了空气净化器在关机模式、待机模式、网络模式下的待机功率分别不大于0.5W、1.0W、2.0W。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家庭环境:消费者可依能效等级选择节能高效的空气净化器,降低能耗。
2. 商业场所:酒店、商场等可据此采购高效设备,提升空气质量,节约运营成本。
3. 公共场所:学校、医院等可参考标准选用合适产品,保障公共空间空气质量。
4. 多功能电器:适用于新风净化机、净化型风扇等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设备。
四.总结
1. 该标准为空气净化器行业提供了明确的能效规范,推动了产品节能升级。
2. 通过设定能效等级和限定值,帮助消费者选择高效节能产品,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行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