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抑菌凝胶检测标准有哪些?抑菌率检测方法如何操作?
答:
一、标准名称
1.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2.GB/T385022020《消毒剂实验室杀菌效果检验方法》
3.QB/T51072017《抑菌制剂》
4.GB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附录C)
5.WS628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
二、标准内容
1.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抑菌凝胶的微生物指标与抑菌性能要求,抑菌率检测需采用悬液定量法或载体定量法,测试菌种包括大肠杆菌(8099)、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6538)和白色念珠菌(ATCC10231)。抑菌率计算方式为:(对照组平均菌落数实验组平均菌落数)/对照组平均菌落数×100%,判定标准为抑菌率≥50%(溶出性产品)或抑菌环直径>7mm(非溶出性产品)。
2.GB/T385022020《消毒剂实验室杀菌效果检验方法》
标准适用于消毒剂及抑菌产品的杀菌/抑菌效果验证,明确抑菌率检测需设置阴性对照与阳性对照。对于凝胶类产品,采用载体浸泡定量法,将菌悬液(1×10⁶~5×10⁶CFU/mL)接种于载体表面,干燥后浸泡于抑菌凝胶中,作用规定时间(如10分钟、20分钟),要求抑菌率≥90%。同时需进行稳定性测试,产品储存3个月后抑菌率下降幅度≤10%。
3.QB/T51072017《抑菌制剂》
针对抑菌凝胶等制剂,标准区分溶出性与非溶出性产品。溶出性产品采用悬液定量法,作用时间≤10分钟时,抑菌率≥90%;作用时间>10分钟时,抑菌率≥99%。非溶出性产品采用贴膜法,测试后抑菌环直径≥10mm。此外,需检测现场试验,模拟实际使用场景(如手部、皮肤),抑菌率≥80%判定为合格。
4.GB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附录C)
该标准附录C规定了空气消毒剂/抑菌剂的检测方法,适用于空气传播途径的抑菌凝胶。检测采用空气微生物采样法,将凝胶置于密闭舱室(1m³),作用1~2小时后,空气中自然菌消亡率≥90%或目标菌(如白色葡萄球菌)抑菌率≥99%。舱内相对湿度需控制在50%±10%,温度20℃±2℃。
5.WS628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
作为强制性卫生标准,要求抑菌凝胶进行完整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评价。有效性部分需提供抑菌率检测报告,包括实验室检测、现场试验和模拟现场试验数据。其中,黏膜用抑菌凝胶需额外检测黏膜刺激试验,皮肤用产品需检测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确保产品安全性。
三、检测方法
抑菌凝胶抑菌率检测需遵循定量杀菌试验原则,具体方法如下:
1.菌种准备
标准菌株:大肠杆菌(8099)、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6538)、白色念珠菌(ATCC10231),传代次数不超过5代。
菌悬液制备:将菌种接种于营养琼脂培养基,37℃培养24小时,用0.03mol/LPBS缓冲液稀释至浓度1×10⁶~5×10⁶CFU/mL。
2.样本处理
溶出性产品:称取1g凝胶,加入9mLPBS,振荡混匀,制成1:10样本液。
非溶出性产品:将凝胶制成5mm×5mm片状,置于无菌平皿中备用。
3.接种与作用
悬液定量法(适用于溶出性产品):
取0.5mL菌悬液与0.5mL样本液混合,作用规定时间(如10分钟),加入0.5mL中和剂终止反应,稀释后倾注平板,37℃培养48小时,计数菌落数。
载体定量法(适用于非溶出性产品):
将菌悬液0.02mL滴于载体表面,干燥后浸入样本液中,作用结束后洗脱载体上的菌液,稀释计数。
4.结果计算
抑菌率(%)=(N₀N₁)/N₀×100%
N₀:阴性对照菌落数平均值
N₁:实验组菌落数平均值
5.判定标准
单一菌种抑菌率≥90%,且多菌种检测结果均达标,判定产品抑菌性能合格。
稳定性试验:储存3个月后抑菌率下降≤10%。
注:检测需在P2级实验室进行,严格控制操作环境微生物污染,每批次试验需设置3次平行样,结果取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