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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检测报告办理_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_产品质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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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价格

¥50

检测资质

CMA、CNAS、CATL

  • 服务地区:全国
  • 检测专题:
  • 检测项目:食品
  • 检测周期:3-5个工作日
  • 样品用量:随机
  • 浏览量:1
  • 检测热线:400 886 5719  400 886 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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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详情

一、废气检测内容

常规污染物检测:包括二氧化硫(SO₂),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需检测废气中 SO₂的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及年平均浓度,其中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 500μg/m³,日平均浓度限值为 150μg/m³,年平均浓度限值为 60μg/m³;氮氧化物(NOₓ),涵盖一氧化氮(NO)和二氧化氮(NO₂),NO₂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 200μg/m³,日平均浓度限值为 80μg/m³,年平均浓度限值为 40μg/m³;颗粒物(PM₁₀、PM₂.₅),PM₁₀日平均浓度限值为 150μg/m³,年平均浓度限值为 70μg/m³,PM₂.₅日平均浓度限值为 75μg/m³,年平均浓度限值为 35μg/m³;一氧化碳(CO),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 10mg/m³,日平均浓度限值为 4mg/m³;臭氧(O₃),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 160μg/m³,1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 200μg/m³。

特征污染物检测: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差异确定,如化工企业需检测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苯的排放浓度限值为 4mg/m³,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限值为 15mg/m³,甲醛排放浓度限值为 2mg/m³;冶金企业需检测铅、汞、镉、砷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依据《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为 0.7mg/m³,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为 0.05mg/m³;涂装行业需检测非甲烷总烃(NMHC),按照《涂装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4409-2020),NMHC 排放浓度限值为 60mg/m³(烘干工艺)、40mg/m³(其他工艺)。

烟气参数检测:包括烟气温度,采用热电偶温度计检测,精度需达到 ±1℃;烟气压力,分为静压、动压和全压,使用皮托管配合压力传感器检测,精度为 ±2Pa;烟气流速,通过皮托管测速法或超声波测速法检测,当烟气流速≤10m/s 时,测量误差不超过 ±10%,当烟气流速>10m/s 时,测量误差不超过 ±5%;烟气含湿量,采用冷凝法、干湿球法或重量法检测,冷凝法测量误差不超过 ±5%,干湿球法测量误差不超过 ±8%。

二、废气检测流程

委托受理:企业向 “聚检通” 提交检测委托申请,需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号)、生产工艺流程图、废气排放源数量及位置、拟检测污染物种类等资料;“聚检通” 审核资料完整性,若资料缺失,需在 1 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补充,审核通过后,1 个工作日内与企业签订检测委托合同,明确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检测周期、费用及双方权责。

现场勘查:“聚检通” 在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安排 2 名及以上检测工程师前往企业现场,勘查废气排放源位置、排气筒高度及直径、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确认检测点位,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在排气筒距地面高度 1.5 倍直径以上位置设置采样点,当排气筒直径≤0.3m 时,至少设置 1 个采样点,直径 0.3-0.6m 时,设置 2 个采样点,直径>0.6m 时,设置 4 个及以上采样点;记录现场生产工况,确保检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 75% 及以上,若未达到,需与企业协商调整检测时间。

样品采集:检测工程师按照确定的检测点位和检测项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采样设备采集废气样品,采样过程中需同步记录采样时间、采样流量、采样体积、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含湿量)等信息;对于气态污染物,采用吸收瓶吸收法或固体吸附剂吸附法采样,采样时间根据污染物浓度确定,一般为 15-60 分钟,每个检测点位至少采集 3 个平行样品;对于颗粒物,采用滤膜称重法采样,采样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确保采集到足够质量的颗粒物样品。

实验室分析:样品采集完成后,24 小时内送至 “聚检通” 实验室,实验室人员核对样品信息(样品编号、采样日期、检测项目),确认样品无破损、无污染后,按照对应的检测方法进行分析;如 SO₂采用甲醛吸收 - 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NOₓ采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VOCs 采用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法(HJ 734-2014);分析过程中需进行空白试验、平行试验和加标回收试验,空白试验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平行试验相对偏差不超过 10%,加标回收率在 80%-120% 之间。

报告编制与审核:检测数据经整理后,由检测工程师编制废气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数据统计分析、结论与建议等;报告编制完成后,先由实验室审核人员审核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检测方法的合规性,再由技术负责人审核报告的完整性和逻辑性,审核通过后,加盖 “聚检通” 检测专用章和 CMA(中国计量认证)标志,在 5 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企业。

三、废气检测报告应用

环保行政审批:企业在办理排污许可证时,需提交废气检测报告,作为环保部门审核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许可排放量的依据;在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验收时,废气检测报告可证明项目废气排放是否符合环评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是项目通过审批或验收的必要材料。

环境监管执法: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可依据企业提交的废气检测报告,核查企业实际排放情况与报告是否一致,若发现企业存在超标排放行为,可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废气检测报告也可作为环保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区域环境治理方案的参考依据。

企业自我管理:企业可通过废气检测报告,掌握自身废气排放状况,识别存在的环保问题,如某污染物排放接近限值时,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更换环保设备,降低排放浓度;还可将检测报告作为企业环保工作考核的依据,评估环保治理措施的有效性,持续改进环保管理水平。

第三方合作与宣传:在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时,尤其是涉及环保要求较高的项目(如市政工程、化工项目),废气检测报告可证明企业具备良好的环保资质,提高中标概率;同时,企业可将符合标准的检测报告作为环保宣传材料,向社会公众展示企业的环保责任意识,提升企业形象。

四、废气检测注意事项

检测机构选择:必须选择具备 CMA 资质且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如 “聚检通”,避免选择无资质的机构,防止检测报告无效;在选择机构时,可查询其 CMA 认证范围,确认其具备所需检测项目的资质,同时了解机构的检测经验和口碑,确保检测服务质量。

现场检测条件:检测期间企业需保持正常生产工况,生产负荷不得低于设计负荷的 75%,若因设备故障、停产等原因导致生产负荷不足,需及时告知检测机构,重新约定检测时间;现场需为检测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如在高空采样时,搭建符合安全要求的脚手架或平台,配备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等),并设置警示标志。

样品采集要求:采样设备需经过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如采样泵的流量计量、温度计的温度测量等;采样人员需严格按照检测方法规定的采样流量、采样时间和采样点位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采样过程中若出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需立即停止采样,记录故障情况,并重新进行采样。

数据记录与保存:检测过程中所有数据(采样数据、分析数据、仪器参数等)需及时、准确记录,记录内容需清晰、完整,不得涂改,若需修改,需在修改处注明修改人、修改日期及修改原因;检测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采样记录、分析记录、仪器检定证书等)需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以备环保部门核查和企业查阅。

报告解读与使用:企业收到检测报告后,需认真解读报告内容,重点关注检测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若出现超标项目,需及时分析超标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行检测;不得篡改、伪造检测报告,不得将检测报告用于未经授权的用途,如虚假宣传、逃避环保责任等,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废气检测方法

气态污染物检测方法:

二氧化硫:甲醛吸收 - 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原理是 SO₂被甲醛溶液吸收后,生成稳定的羟甲基磺酸加成化合物,在碱性条件下,加成化合物分解,释放出 SO₂,与副玫瑰苯胺反应生成紫红色络合物,在 577nm 波长处测定吸光度,计算 SO₂浓度;还有定电位电解法(HJ 57-2017),利用传感器内的工作电极、对电极和参比电极,在电解质溶液中形成电解池,当 SO₂进入传感器后,在工作电极上发生氧化反应,产生电流,电流大小与 SO₂浓度成正比,通过测量电流值计算 SO₂浓度。

氮氧化物: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NO 先与臭氧反应生成 NO₂,NO₂与对氨基苯磺酸发生重氮化反应,再与盐酸萘乙二胺偶合生成玫瑰红色偶氮染料,在 540nm 波长处测定吸光度,计算 NOₓ浓度;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原理与 SO₂定电位电解法类似,NO 和 NO₂在各自的工作电极上发生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电流,根据电流值计算对应的浓度,再求和得到 NOₓ浓度。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法(HJ 734-2014),通过吸附管采集废气中的 VOCs,经热解吸后进入气相色谱,通过色谱柱分离不同的 VOCs 组分,再进入质谱仪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根据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峰面积计算各 VOCs 浓度;还有吸附管采样 - 热解吸 / 气相色谱法(HJ 583-2010),仅通过气相色谱进行定量分析,适用于已知 VOCs 组分的检测。

颗粒物检测方法:

重量法(GB/T 16157-1996),利用滤膜采集废气中的颗粒物,采样前将滤膜在 105±5℃下烘干至恒重,称量滤膜质量,采样后再次烘干至恒重,通过两次称量的质量差计算颗粒物浓度,该方法是颗粒物检测的基准方法,适用于各种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

β 射线吸收法(HJ 836-2017),利用 β 射线穿过颗粒物时被吸收的原理,β 射线源发出的 β 射线穿过滤膜和颗粒物时,强度会减弱,减弱程度与颗粒物质量成正比,通过测量 β 射线强度的变化,计算颗粒物浓度,该方法适用于连续自动监测颗粒物浓度。

烟气参数检测方法:

烟气温度:热电偶法(GB/T 16157-1996),将热电偶的测量端插入烟气中,热电偶产生的热电势与温度成正比,通过测量热电势计算烟气温度;

烟气压力:皮托管法(GB/T 16157-1996),将皮托管插入烟气中,皮托管的总压孔和静压孔分别测量烟气的全压和静压,两者之差为动压,根据动压计算烟气流速,同时可直接读取静压值;

烟气流速:皮托管测速法(GB/T 16157-1996),根据测得的动压和烟气密度,利用伯努利方程计算烟气流速;超声波测速法(HJ/T 397-2007),通过发射和接收超声波在烟气中的传播时间差,计算烟气流速,适用于含尘量较高、流速变化较大的烟气;

烟气含湿量:冷凝法(GB/T 16157-1996),将一定体积的烟气通入冷凝管,烟气中的水蒸气冷凝成水,称量冷凝水质量,计算烟气含湿量;干湿球法(GB/T 16157-1996),通过测量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结合大气压力,查湿度表得到烟气相对湿度,再计算含湿量;重量法(GB/T 16157-1996),将烟气通过装有吸收剂(如氯化钙)的干燥管,吸收烟气中的水蒸气,称量干燥管增重,计算含湿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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