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价格
¥50起
检测资质
CMA、CNAS、CATL
评估污水污染物含量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 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 1996)等,判断污水排放是否合法合规,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为污水处理工艺的优化提供数据支撑,通过检测污水中各类污染物的浓度,分析现有处理工艺的不足,进而调整工艺参数,提高污水处理效率,降低处理成本。
监测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确保设施按照设计要求正常运行,及时发现设施运行过程中的故障或异常情况,如设备损坏、管道堵塞等,以便及时维修和处理,保障污水处理工作的连续性。
保障水环境质量安全,对排入自然水体(如河流、湖泊、海洋等)的污水进行检测,防止污水中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有机物、病原体等)对水体生态系统造成破坏,保护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同时也为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提供保障。
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环保部门通过对辖区内企业污水排放情况的检测,掌握企业的污染排放状况,制定针对性的环境管理政策和措施,如排污许可、罚款、限期整改等,同时也为区域环境规划、污染防治规划等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检测委托,委托方(如企业、环保部门、个人等)向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如聚检通)提出污水检测委托申请,填写委托单,明确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样品数量、检测周期、报告交付方式等相关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背景资料(如企业生产工艺、污水来源、处理工艺等)。
样品采集方案制定,检测机构根据委托方的需求和污水的特性(如污水类型、排放方式、污染物种类等),制定科学合理的样品采集方案,确定采样点位、采样时间、采样频率、采样方法、采样容器及保存条件等,确保采集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有效性。
样品采集,检测人员按照制定的采样方案,携带专业的采样设备(如采样器、采样瓶、温度计、pH 计等)前往采样现场,在规定的采样点位和时间进行样品采集。采集过程中,严格遵守采样操作规程,做好采样记录,记录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样品外观、温度、pH 值等信息。
样品保存与运输,采集后的样品按照规定的保存条件(如冷藏、避光、添加保存剂等)进行保存,防止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变质或污染物浓度发生变化。同时,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确保样品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检测机构实验室,并做好样品交接记录。
实验室分析检测,检测机构实验室收到样品后,对样品进行验收,检查样品的数量、外观、保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按照委托单确定的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COD 测定仪、BOD 培养箱等)进行分析检测。检测过程中,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空白试验、平行试验、加标回收率试验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数据处理与报告编制,检测完成后,对检测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和统计分析,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数据进行有效性判断。然后,根据检测数据和委托方的要求,编制污水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委托方信息、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检测结果、数据统计分析、结论与建议等,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报告审核与签发,检测报告编制完成后,由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检测项目是否齐全、检测依据是否正确、检测数据是否准确、报告格式是否规范等。审核通过后,由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进行签发,确保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报告交付,检测机构按照委托方要求的交付方式(如邮寄、电子版发送等)将检测报告交付给委托方,委托方收到报告后,对报告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及时与检测机构沟通协商解决。
物理指标检测方法
温度:采用玻璃温度计法或电子温度计法,将温度计插入污水样品中,待温度稳定后读取数值,精度可达到 ±0.1℃。
外观:通过目视观察污水样品的颜色、浑浊度、有无异味、有无悬浮物、沉淀物等外观特征,进行定性描述。
浊度:采用浊度计法,根据光的散射原理,测量污水样品对光线的散射程度,以浊度单位(NTU)表示,检测范围可根据浊度计的型号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为 0 - 1000NTU。
电导率:使用电导率仪法,通过测量污水样品的导电能力来确定其电导率,单位为 S/m 或 μS/cm,检测时需注意温度对电导率的影响,必要时进行温度校正。
化学指标检测方法
pH 值:采用玻璃电极法,使用 pH 计测量污水样品的 pH 值,精度可达到 ±0.01pH,检测范围一般为 0 - 14pH。
化学需氧量(COD):常用重铬酸钾法,在强酸性条件下,用重铬酸钾将污水中的有机物氧化,过量的重铬酸钾用硫酸亚铁铵回滴,根据消耗的重铬酸钾量计算 COD 值,单位为 mg/L,该方法适用于 COD 值较高的污水样品;对于 COD 值较低的污水样品,可采用高锰酸钾法。
生化需氧量(BOD):采用稀释与接种法,将污水样品稀释到一定浓度后,接种微生物,在 20℃±1℃的条件下培养 5 天,测定培养前后样品的溶解氧含量,计算 BOD5 值,单位为 mg/L,该方法用于衡量污水中可生物降解有机物的含量。
氨氮:常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在碱性条件下,氨氮与纳氏试剂反应生成淡红棕色络合物,该络合物的吸光度与氨氮的含量成正比,通过分光光度计测量吸光度,计算氨氮含量,单位为 mg/L;此外,还可采用水杨酸 - 次氯酸盐分光光度法、蒸馏 - 中和滴定法等。
总氮:采用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在碱性条件下,用过硫酸钾将污水中的各种形态的氮(如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有机氮等)氧化为硝酸盐,然后在紫外光区测定硝酸盐的吸光度,计算总氮含量,单位为 mg/L。
总磷:常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在酸性条件下,磷与钼酸铵反应生成磷钼杂多酸,再用抗坏血酸还原为蓝色的络合物(磷钼蓝),通过分光光度计测量吸光度,计算总磷含量,单位为 mg/L;也可采用孔雀绿 - 磷钼杂多酸分光光度法、氯化亚锡还原分光光度法等。
重金属(如铜、锌、铅、镉、铬、汞、砷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根据不同重金属元素的特征吸收波长,通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量污水样品中重金属离子的吸光度,与标准溶液的吸光度进行比较,计算重金属含量,单位为 mg/L 或 μg/L,该方法具有灵敏度高、选择性好的特点。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 - OES):利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作为激发光源,使污水样品中的重金属元素原子激发并发射出特征光谱,通过光谱仪测量特征光谱的强度,确定重金属元素的含量,该方法可同时测定多种重金属元素,检测范围广,精度高。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主要用于汞、砷、硒等元素的检测,通过将污水样品中的重金属元素还原为挥发性的氢化物或原子蒸气,在特定的激发光源照射下产生荧光,荧光强度与重金属元素的含量成正比,通过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测量荧光强度,计算重金属含量。
有机物(如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等):
挥发酚:采用 4 - 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在碱性条件下,挥发酚与 4 - 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橙红色络合物,用三氯甲烷萃取后,通过分光光度计测量吸光度,计算挥发酚含量,单位为 mg/L。
氰化物:常用异烟酸 - 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在酸性条件下,氰化物与氯胺 T 反应生成氯化氰,再与异烟酸反应生成戊烯二醛,最后与吡唑啉酮反应生成蓝色染料,通过分光光度计测量吸光度,计算氰化物含量,单位为 mg/L;也可采用硝酸银滴定法。
石油类: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利用石油类物质在特定红外波长下的吸收特性,通过红外分光光度计测量污水样品中石油类的吸光度,计算石油类含量,单位为 mg/L。
挥发性有机物(VOCs):采用气相色谱法(GC)或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法(GC - MS),通过顶空进样或吹扫捕集进样等方式,将污水样品中的 VOCs 分离出来,然后通过气相色谱仪或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仪进行检测,根据保留时间或质谱图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单位为 μg/L 或 mg/L。
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采用固相萃取 - 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法(SPE - GC - MS)或液液萃取 - 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法(LLE - GC - MS),将污水样品中的 SVOCs 萃取出来并进行净化,然后通过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仪进行检测,实现定性和定量分析,单位为 μg/L 或 mg/L。
生物指标检测方法
细菌总数:采用平板计数法,将污水样品进行适当稀释后,接种到营养琼脂培养基上,在 37℃的条件下培养 24 - 48 小时,计数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数,计算每毫升污水样品中的细菌总数,单位为 CFU/mL。
总大肠菌群:常用多管发酵法,将污水样品接种到乳糖蛋白胨培养液中,在 37℃的条件下培养 24 - 48 小时,观察培养液是否产酸产气,初步判断总大肠菌群的存在情况,然后进行分离培养和生化鉴定,确定总大肠菌群的数量,单位为 MPN/100mL;也可采用滤膜法。
粪大肠菌群:检测方法与总大肠菌群类似,只是培养温度为 44.5℃±0.5℃,通过该温度条件下的培养,筛选出来源于粪便的大肠菌群,单位为 MPN/100mL 或 CFU/100mL。
企业排污合规性证明,企业将污水检测报告作为向环保部门证明自身污水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的依据,用于应对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排污许可申请与年检、环保验收等工作,若检测报告显示污水排放达标,企业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若不达标,需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污水排放达标。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评估,污水处理厂或企业内部污水处理站可依据污水检测报告,评估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分析处理前后污水中污染物浓度的变化情况,判断设施是否达到设计处理能力,是否需要对工艺参数进行调整(如曝气时间、污泥回流比、药剂投加量等),以提高污水处理效率,确保处理后的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环境影响评价与监测,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污水检测报告可提供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污水排放的基础数据,用于预测项目污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提供依据;同时,在项目运营后的环境监测工作中,定期的污水检测报告可用于跟踪监测项目污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实际影响,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准确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
司法诉讼与纠纷解决,当因污水排放引发环境污染纠纷(如企业污水排放导致周边农田污染、居民饮用水污染等)或环境违法行为时,污水检测报告可作为重要的法律证据,用于司法诉讼过程中,证明污染事实的存在、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污染责任的归属等,为法院判决或相关部门调解纠纷提供科学依据。
科研与教学,科研机构在开展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技术研发等相关科研项目时,污水检测报告可提供研究所需的基础数据,用于分析污水的污染特征、探索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评估新型污水处理技术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等;同时,在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的教学过程中,污水检测报告可作为教学案例或实验数据,帮助学生了解污水检测的实际操作流程、掌握检测方法和数据处理技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水利部门、环保部门等可利用区域内多个企业或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检测报告,汇总分析区域内污水排放的整体情况,掌握区域水环境的污染现状和变化趋势,为制定区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方案、水资源调配方案等提供数据支持,从而实现对水资源的科学保护和有效管理,保障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