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价格
¥50起
检测资质
CMA、CNAS、CATL
农药残留检测:涵盖有机磷类(如敌敌畏、乐果,检出限需≤0.01mg/kg)、拟除虫菊酯类(如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检出限≤0.005mg/kg)、氨基甲酸酯类(如克百威、灭多威,检出限≤0.002mg/kg)等常见农药,依据 GB 2763-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执行,需检测至少 50 种常用农药残留指标。
重金属检测:包括铅(≤0.1mg/kg)、镉(≤0.05mg/kg)、汞(≤0.01mg/kg)、砷(≤0.05mg/kg),参照 GB 5009.1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等标准,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检测。
微生物检测:需检测菌落总数(≤1×10⁵CFU/g)、大肠菌群(≤100CFU/g)、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按照 GB 4789.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等标准操作。
理化指标检测:包含水分(≤92%)、可溶性固形物(≥6%)、总酸(以柠檬酸计,≤1.0g/100g)、维生素 C(≥40mg/100g),依据 GB 500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8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等方法检测。
添加剂检测:重点检测防腐剂(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不得检出)、甜味剂(如甜蜜素、安赛蜜,不得检出)、色素(如柠檬黄、日落黄,不得检出),参照 GB 5009.2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等标准执行。
样品委托:委托方需向具备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推荐 “聚检通” 平台合作机构)提交委托申请,提供草莓样品信息(品种、产地、采摘日期、储存条件)、检测项目需求及委托单位资质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
样品接收与核验:检测机构接收样品后,核对样品数量(需≥500g,且为同一批次、均匀取样)、包装完整性(需密封、无破损、无污染),记录样品状态(色泽、成熟度、是否有腐烂),填写《样品接收单》并由委托方确认。
样品制备:按照 GB/T 30645-2014《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取样方法》制备样品,去除果蒂、腐烂部分,将可食用部分切碎、匀浆,分装备用,制备过程需在无菌、无交叉污染的实验室环境中进行,样品需标注唯一性编号。
检测实施:根据委托检测项目,分配至对应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色谱实验室等),按照既定标准方法开展检测,记录检测过程中的仪器参数(如色谱柱型号、检测波长、柱温)、试剂批号、平行样数量(至少 2 份平行样)等关键信息。
数据审核与报告编制:检测完成后,由检测人员核对原始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性(平行样相对偏差需≤10%),审核通过后由报告编制人员按照 CMA 报告格式编制检测报告,内容需包含样品信息、检测项目、标准依据、检测结果、结论等。
报告审核与发放:检测报告需经审核员、批准员逐级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 CMA 资质认定标志和检测机构公章,通过邮寄或电子送达方式发放给委托方,原始记录归档保存至少 5 年。
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检测报告核查草莓生产、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对检测不合格(如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的草莓实施查封、扣押、召回等监管措施,依据《食品安全法》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罚。
企业生产质控:草莓种植企业、加工企业可将检测报告作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依据,通过定期检测调整种植环节的农药使用、施肥方案,或优化加工环节的工艺参数,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
市场流通准入:草莓进入商超、农贸市场、电商平台时,需提供 CMA 检测报告作为准入凭证,平台方依据报告验证产品安全性,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购买安全。
消费者维权:消费者购买草莓后,若怀疑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凭检测报告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向销售方、生产方提出赔偿要求,检测报告作为维权的关键技术依据,可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际贸易通关:草莓出口至其他国家或地区时,需按照进口国食品安全标准开展检测并出具 CMA 检测报告,报告需符合国际互认要求(如与 CNAS 资质相关联),作为海关通关审核的重要材料,确保产品顺利出口。
样品采集要求:取样需遵循随机性、代表性原则,从同一批次草莓中选取至少 3 个不同部位的样品(如表层、中层、底层),避免选取腐烂、破损、畸形的果实,取样工具(如剪刀、容器)需提前灭菌处理,防止交叉污染。
样品运输与储存:样品采集后需在 2 小时内送至实验室,运输过程中需采用冷藏箱(温度 0-4℃)保存,避免高温、暴晒导致样品变质;若无法及时送检,需在 - 18℃以下冷冻储存,储存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解冻后需立即检测。
实验室环境控制:检测过程需在洁净实验室(万级或十万级)中进行,微生物检测需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避免环境中微生物、灰尘对样品造成污染;实验室温湿度需符合标准要求(温度 20-25℃,湿度 40%-60%),定期对环境进行无菌验证。
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所用仪器(如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需定期(每年至少 1 次)由法定计量机构校准,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前需对仪器进行空白试验、标准品验证,确保仪器性能稳定、检测数据准确。
试剂与标准品管理:检测所用试剂需为分析纯或以上级别,试剂标签需清晰标注名称、浓度、批号、有效期,避免使用过期试剂;标准品需从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附有标准物质证书,使用前需核查标准品纯度、有效期,按要求储存(如避光、冷藏)。
检测人员资质要求:检测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如食品检测、分析化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熟悉检测标准和操作流程,定期参加技能培训和能力验证,确保具备相应检测能力。
报告真实性与保密性:检测机构需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伪造、篡改检测数据和报告内容,若发现报告错误需及时出具更正报告并收回原报告;同时需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信息、检测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除非获得委托方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