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测价格
¥50起
检测资质
CMA、CNAS、CATL
一、防紫外线产品检测内容
防紫外线产品检测内容依据国家标准GB/T 18830-2009《纺织品 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及国际相关规范(如AATCC 183、AS/NZS 4399、EN 13758)制定,涵盖以下全部检测项目:
紫外线防护系数(UPF)测定:包括UPF初始值、UPF经洗涤或人工气候老化后的保留值。
紫外线透射比测定:细分UVA波段(315nm-400nm)平均透射比、UVB波段(280nm-315nm)平均透射比、UVA最大透射比、UVB最大透射比。
紫外线辐射阻挡率计算:分别计算UVA阻挡率、UVB阻挡率及全波段(280nm-400nm)总阻挡率。
样品预处理状态检测:包括干态样品测试、湿态样品测试(浸水或模拟汗液处理)、拉伸状态样品测试(按特定伸长率拉伸后的防紫外线性能)。
耐光色牢度对防紫外线性能影响测试:经氙弧灯照射规定时间后,复测UPF及透射比。
洗涤耐久性测试:按标准洗涤程序(如GB/T 8629)完成5次、10次、20次、50次洗涤后分别检测防紫外线性能。
抗紫外辐射老化测试:模拟紫外老化箱(UVA-340灯管)照射100h、200h、500h后的性能衰减。
材料成分影响分析:针对涂层类产品,测试涂层附着力及均匀度对防紫外线性能的影响;针对纤维类产品,测试纤维截面形状、填充密度对紫外屏蔽率的影响。
样品厚度与克重关联测试:记录样品面密度(g/m²)及厚度(mm),并分析二者与UPF值的相关性。
颜色变量测试:对于同材质不同颜色的样品,分别测试各颜色样块的防紫外线性能,记录色差(ΔE)与UPF变化关系。
环境模拟条件测试: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标准大气条件下测试,同时加做高温高湿(40℃/80%RH)、低温(-10℃)条件下的性能对比测试。
二、防紫外线产品检测流程
本检测流程适用于委托聚检通等具备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办理防紫外线测试报告,共包含以下全部环节:
委托受理:客户填写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名称、材质、数量、测试标准(如GB/T 18830、AATCC 183等)、洗涤次数要求(如有)、老化条件要求(如有)。
合同评审:检测机构核对委托需求与自身资质能力匹配性,确认是否具备UVA/UVB波段分光光度计、紫外老化箱等设备,并签订检测合同。
样品接收与登记:接收至少3份完整样品(每份不小于30cm×30cm),标记样品唯一性编号,记录样品外观、颜色、纹理及任何瑕疵。
样品预处理:按标准要求进行调湿处理(在标准大气环境下平衡24小时以上);如需模拟湿态测试,则进行去离子水浸湿或人工汗液处理(pH 5.5±0.2);如需洗涤耐久性测试,则按程序完成指定次数洗涤并烘干。
检测任务分配:指定具备纺织品防紫外线检测资质的工程师,分配设备(如PerkinElmer Lambda 1050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配备积分球附件)。
测试前设备校准:使用标准紫外滤光片(UPF标称值已知,如15±0.5、50±2)进行波长准确度校准(±0.5nm)及透射比准确度校准(±0.3%)。
正式测试执行:按选取的检测方法(见下文“检测方法”栏目)逐一样品、逐一条件进行数据采集,每个样品至少测量5个不同位置,取算术平均值。
数据复核与异常值剔除:检查测试曲线是否平滑,排除因样品褶皱、污渍导致的异常读数(采用格拉布斯准则剔除离群值)。
结果计算与判定:计算UPF平均值、UVA透射比平均值、UVB透射比平均值,依据GB/T 18830判定“防紫外线产品”要求(UPF>40且UVA透射比<5%)。
报告编制:撰写检测报告初稿,包含样品信息、测试标准、设备信息、原始数据、计算结果、结论及测试日期。
审核与批准:由授权签字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能力)对报告逐页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
报告归档与交付:纸质版报告加盖CMA/CNAS印章,电子版报告加密发送;原始记录及样品留样保存至少6年。
三、防紫外线产品检测方法
本部分列出所有现行有效的防紫外线性能检测方法,检测机构(如聚检通)根据客户指定标准或产品用途选择对应方法:
GB/T 18830-2009《纺织品 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采用紫外分光光度计法,波长范围280nm-400nm,扫描间隔5nm,每个样品至少5个点取均值,计算UPF及T(UVA)平均值。
AATCC 183-2020《紫外辐射通过织物的透过或阻挡性能》——使用氙弧灯模拟日光紫外部分,积分球法测量总透射比,计算紫外线阻隔率。
AS/NZS 4399:2017《日光防护服分类与防紫外线评定》——对样品进行干态和湿态双重测试,UPF等级分为15、20、25、30、35、40、45、50、50+。
EN 13758-1:2006《纺织品 日光紫外线防护性能 第1部分:服装面料的试验方法》——预置氙灯照射20小时后复测UPF,要求UPF≥40且UVA透射比≤5%方为合格。
ISO 11978:2017《眼科光学 接触镜和接触镜护理产品 防紫外线能力测试》——适用于镜片类产品,采用双光束紫外分光光度计,测量280nm-380nm透射比。
ISO 9073-10:2003《纺织品 非织造布试验方法 第10部分:干态和湿态下紫外线透射比》——针对非织造布,使用紫外透射率分析仪,施加0.5kPa压力模拟穿着状态。
BS EN 13758-2:2003《纺织品 日光紫外线防护性能 第2部分:服装标记与标签要求》——作为方法引用标准,规定UPF标识规则及预洗涤处理流程(水洗5次)。
美国FDA 21 CFR 801.410《太阳镜和时尚眼镜防紫外线要求》——测量UVA(320nm-380nm)及UVB(280nm-320nm)波段透射率,要求UVA透射比≤10%,UVB透射比≤1%。
JIS L 1925:2019《纺织品防紫外线性能的试验方法》——日本工业标准,增加对荧增白织物的修正计算,排除荧光干扰。
FZ/T 74007-2019《户外防晒皮肤衣》——中国纺织行业标准,规定样品需在常温和模拟出汗两种状态下分别测试,UPF≥40方可标注“防晒”。
GB/T 35263-2017《纺织品 接触瞬间凉感性能的检测与评价》附带的紫外线稳定性参考方法——用于测试凉感面料经紫外照射300h后凉感与防紫外双重性能的变化。
自定方法(企业标准)——针对特殊材料(如气凝胶、石墨烯涂层布),采用连续光谱太阳模拟器(输出0.6 kW/m²)照射并在线监测透射率变化曲线。
四、防紫外线产品检测注意事项
在办理防紫外线测试检测报告过程中,以下注意事项必须逐条核对执行,以确保数据准确性和报告有效性:
样品代表性:送检样品应与批量产品完全一致,不可使用特制“最佳样品”;对同批次不同生产日期产品,应分别取样。
样品数量:每个测试条件至少准备3块独立样品(例如:干态3块、湿态3块、洗涤后3块),每块样品测试点不少于5处。
样品预处理期间环境要求:调湿期间不得有紫外光源照射,温湿度波动范围须小于±1℃/±2%RH。
洗涤程序细节:洗涤剂必须为无荧光增白剂的中性皂片(如ECE标准洗涤剂);洗涤用水为三级纯水;烘干温度不超过60℃。
测试面朝向标注:对于正反面结构不同的样品(如涂层布、印花布),必须明确标记测试面(外表面朝向紫外光源),否则结果无效。
设备波长范围要求:所用紫外分光光度计必须覆盖280nm-400nm全波段,且波长精度≤±0.5nm,带宽≤5nm。
标准物质校准频率:每测试5个样品后,必须重新测量标准紫外滤光片,若偏差超过标称值的±2%,则重新校准设备。
样品安装方式:样品需无张力夹持在测试窗口上,不得有褶皱、翘边;对弹性面料需测定其在模拟穿着伸长率(如10%、20%)下的透射比。
空白基线测量:每批次测试前,需以空气为空白(无样品)采集基线,扣除环境散射及吸收。
湿态样品操作:浸湿后需用吸水纸吸去表面自由水,但不得挤压;湿态样品必须在取出后30秒内完成测量,防止水分蒸发导致数据偏移。
多色样品处理:不同颜色视为不同样品,分别出具子报告;混色织物需按色块面积加权计算整体UPF。
老化和耐久测试顺序:先做老化/洗涤处理,再进行防紫外线测试;不可先测原始值再做处理,因为处理过程不可逆。
异常数据记录:若某测点UPF值与其他测点相差超过30%,必须记录并增测两点,不得擅自删除。
报告有效期限:单次检测报告仅对送检样品负责,不作为批量产品长期合规证明;建议每批次或每半年复检一次。
机构资质确认:选择如聚检通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时,须核实其CMA证书附表是否包含GB/T 18830等标准,且CNAS认可范围包含防紫外线测试项目。
样品留存:检测完成后,样品应原样留存至少3个月,以备复检或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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