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测价格
¥50起
检测资质
CMA、CNAS、CATL
一、抑菌湿巾检测内容
微生物指标检测
包括细菌菌落总数(≤200 CFU/g,GB 15979-2021)、真菌菌落总数(≤100 CFU/g)、致病菌(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 6538、铜绿假单胞菌 ATCC 9027、肺炎克雷伯菌 ATCC 4352 均不得检出),医疗级产品需加测耐药菌(如 MRSA)。
抑菌性能指标检测
针对大肠杆菌 8099、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 6538、白色念珠菌 ATCC 10231 的抑菌率测定,普通卫生湿巾要求≥90%,消毒级湿巾需≥99.9%,按 WS/T 650-2019 标准判定。
理化安全指标检测
pH 值(3.5-8.5,QB/T 2738-2021)、重金属(铅、汞、砷、镉总和≤10mg/kg)、甲醛(≤150mg/kg)、荧光增白剂(不得检出),及皮肤刺激性(无原发性刺激反应)。
成分验证指标检测
有效抑菌成分含量(如氯己定、苯扎氯铵、银离子等),需符合 GB 27950-2020 限值要求,天然提取物类需验证活性成分纯度。
标签合规性核查
确认 “抑菌” 宣称与检测结果一致性,标注检测依据标准号、菌种范围及作用时间。
二、抑菌湿巾检测流程
样品接收环节
委托受理:聚检通接收委托单,明确检测项目(如抑菌率 + 微生物限量)、依据标准(GB 15979-2021 或 EN 1276)及报告用途。
样品验收:核查样品 3 个独立包装(每包≥10 片,规格≥20×15cm),确认未开封、在保质期内,收集产品说明书(含抑菌成分浓度)。
登记备案:为样品分配唯一编号,记录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储存条件等信息,同步录入实验室系统。
实验室检测环节
前期准备:菌种活化(24h 斜面培养)、样品处理(无菌剪切为 20mm×30mm 样片)、培养基制备(营养琼脂、沙氏琼脂)。
试验实施:按选定方法(如载体抑菌试验)操作,控制温度(20±1℃)、作用时间(常规 15min)等参数。
平行对照:设置阳性对照(同质无抑菌成分样片)、阴性对照(PBS + 培养基),确保回收菌量在 1.0×10⁴-9.0×10⁴ CFU / 片。
数据审核环节
一级审核:检测员核对菌落计数结果,验证抑菌率计算公式(X=(A₀-A₁)/A₀×100%)准确性。
二级审核:工程师复核试验流程合规性,检查中和剂有效性验证记录(如硫代硫酸钠中和含氯成分)。
三级审核:技术负责人审定结果与标准符合性,确认无异常数据(如抑菌环边缘不清晰需重测)。
报告出具环节
结果汇总:按 CMA/CNAS 格式录入数据,附菌种编号、培养时间等细节。
报告签发:经授权签字人审批后,生成电子报告(24h 内发送)及纸质报告(含骑缝章)。
交付归档:邮寄纸质报告,检测原始记录留存 5 年以上。
三、抑菌湿巾检测方法
载体抑菌试验(核心方法)
适用含溶出性抑菌成分的湿巾,步骤包括:
菌悬液制备:取 24h 新鲜菌株,用 PBS 稀释至 1.0×10⁵-1.0×10⁶ CFU/mL。
样品处理:无菌剪切试验样片与对照样片(对照需灭菌),置 20±1℃水浴 5min。
接种培养:每片滴加 0.1mL 菌悬液,作用至规定时间后移入 5.0mL PBS 振荡洗脱,取 1.0mL 接种平皿,36±1℃培养(细菌 48h、真菌 72h)。
结果判定:抑菌率≥50%-90% 为有抑菌作用,≥90% 为较强抑菌作用。
悬液定量抑菌试验(辅助方法)
用于湿巾浸提液检测,取 5.0mL 样品与 0.1mL 菌悬液混合,作用后倾注培养基计数,阳性对照回收菌量需在 1.0×10⁴-9.0×10⁴ CFU/mL。
抑菌环试验(定性方法)
将直径 5mm 样片贴于涂菌平板,37±1℃培养 18-24h,测量抑菌环直径,>7mm 判定有抑菌作用。
四、抑菌湿巾检测注意事项
样品相关注意事项
采集:需从同一批次随机抽取,避免边缘破损样品,婴儿湿巾需单独标记 “低刺激检测”。
运输:采用冷链(2-8℃)运输,避免阳光直射,运输时间不超过 48h。
储存:实验室储存温度 15-25℃,相对湿度 40%-60%,储存期不超过 72h。
试验操作注意事项
无菌控制:全程在 Ⅱ 级生物安全柜内操作,器材经 121℃压力蒸汽灭菌 20min。
仪器校准:恒温水浴箱、培养箱每周校准温度(误差 ±0.5℃),移液器每 6 个月校准一次。
中和剂验证:需通过 “中和剂 + 菌”“中和剂 + 样品 + 菌” 等 5 组试验,确保无抑菌 / 杀菌干扰。
菌种管理:标准菌株每 3 个月传代一次,保存于 - 80℃冰箱,避免变异。
数据相关注意事项
记录要求:实时填写原始记录,包括菌种编号、作用时间、菌落数等,不得涂改。
重复性要求:每项试验至少重复 3 次,结果相对偏差需≤10%,否则重新检测。
异常处理:菌落数超出计数范围时需重新稀释,抑菌率波动大时增加平行样至 5 组。
委托方注意事项
样品真实性:需提供产品真实配方,隐瞒成分导致结果偏差需重新送检。
资料提供:出口产品需额外提供目标市场标准(如欧盟 EN 1276),明确接触时间要求。
报告解读:需由聚检通工程师协助解读,避免将 “抑菌” 误读为 “杀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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